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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抢劫就犯法 盗窃就不立案

2005-07-22 09:02 作者: game 出处: 天极网游戏频道 责任编辑:blee

  因在网络游戏《传奇》的虚拟世界中经常被一位“魔法师”级的游戏高手欺负,6名中学生便用武力将法师的“武器装备”抢走。7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认定6名中学生抢劫虚拟财产构成抢劫罪,但考虑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决定对6名中学生免予刑事处罚。

  6少年抢劫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和游戏帐号被判抢劫罪,广西北海游戏高手小李“价值”500多元的游戏装备被盗,向有关警方报案却被告知无法认定虚拟财产而不能立案。多少玩家曾因虚拟财产被盗窃而遭遇“不予立案”?相关虚拟财产立法仍然踪迹难寻。

  因在网络游戏《传奇》的虚拟世界中经常被一位“魔法师”级的游戏高手欺负,6名中学生便用武力将法师的“武器装备”抢走。7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认定6名中学生抢劫虚拟财产构成抢劫罪,但考虑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决定对6名中学生免予刑事处罚。

  18岁的高中生王某迷恋上了网络游戏《传奇》,经常通过网络与其他玩家拼杀、争斗。但在逐鹿中原46战区玩时,却总被一个“魔法师”级的高手欺负。王某找来了自己的同班同学张某,两人联合也不是“法师”的对手。张某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这个“魔法师”级的人物原来也是他所认识的一个高中同学叫刘一伟(化名)。刘一伟在2004年11月底开始玩《传奇》游戏,仅仅数月就玩到了44级。张某与王某商量后,决定抢走刘一伟的账号和密码,废掉其“功夫”。

  2004年12月3日,张某在其家中召集了王某、赵某、孙某等5人,张某提出由王某带着其他4人去抢刘一伟的账号和密码,自己因和刘一伟相识怕其认出而到游戏厅等候修改密码。

  第二天上午,王某带着赵某、孙某等4人等候在刘一伟上学的校门口。中午放学时,5人将刘一伟带到学校附近的人民公园,并将刘一伟团团围住,并逼其说出自己“传奇”游戏卡账号和密码。王某得到账号和密码后,用孙某的小灵通告知等候在网吧内的张某。张某随即进入刘一伟的游戏并将密码改为“1111”。公安机关接刘一伟的报案,于案发当天将6人抓获。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6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6被告人犯罪情节、作案手段及社会危害性均相对轻微,且系初犯,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好,并有悔罪表现,决定对6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负责人说,6被告人抢走的游戏账号虽然只值35元,但在虚拟世界里却属于一种无形资产。该案中,6被告人事前预谋抢劫游戏账号犯意明确,并参与完成了全部犯罪过程,用暴力手段强行获取账号及密码,并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达到了占有被害人充值卡及游戏装备的目的,符合《刑法》关于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所以认定6被告人构成抢劫罪。

  相反案例:

  广西北海游戏高手小李“价值”500多元的游戏装备被盗,而在他向警方报案时,得到的答复是,法律对网络里的虚拟财产算不算“财产”没有明确规定,因而不能立案。同时建议他与网络游戏运营商交涉或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解决。

  疑问:为何抢劫虚拟财产认定为犯罪,盗窃虚拟财产就不予立案了呢?

  网络虚拟财产在我国法律上算不算财产是一个空白,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尽管最近几年,不断有网络游戏玩家因为游戏器材或装备被盗而诉诸法院,但法院也没有统一法定的依据来加以审理,只是依据一般法理进行判决,处理方式各不相同。

  那么,网络虚拟财产是不是财产,该不该得到法律的认可呢?这要看虚拟财产的性质和特征是否符合法律上所称财产的标准和要求。

  其实,财产是物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被法律认可的物。有些物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即不具有法律意义。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被纳入一般意义上的物的范畴,这是无异议的。而虚拟财产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物,则必须具备法律要求的条件。从一般法学理论讲,法律上的物(财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二是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三是具有独立性;四是得到法律认可。要衡量虚拟财产能否成为法律上的财产,主要应看它是否具备前三个条件,如果具备,就说明它应当得到法律认可。

  很显然,网络虚拟财产完全是可以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的,尽管它是一连串的电子符号,但它组合起来,不仅有了特定的含义,而且还可以为玩家认识和控制,并可以作为衡量一个玩家游戏水平的高低。同时,由于这些虚拟财产的获得,让玩家不仅付出了时间、知识和精力,而且还直接付出了金钱,其能够在一定意义上体现经济价值。至于虚拟财产的独立性,那就更明显了,因为它可以单独进行交易。应当说,网络虚拟财产是介于传统意义上的现实财产与作为知识产权的精神财富之间的一种财产存在形式,具有得到法律认可的可行性。

  另外,中国网络游戏市场的现有规模和巨大发展潜力,也增添了法律认可虚拟财产的紧迫性。中国网络游戏起步10年,已经拥有1380万在线玩家,成为全球网络游戏产业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同时,网络虚拟物品的屡屡被盗给虚拟财产立法保护提出了紧迫的要求。据统计,2003年中国网络游戏消费市场规模达13.2亿元,同时带动电信服务、IT设备制造等关联行业增长近150亿元。有机构预计,到2007年,中国网络游戏产业规模将达到67亿元,用户将达4180万。从这个角度上讲,网络市场也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用法律规范、调整它,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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